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科研项目校内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健全科学、公正、透明、高效的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保障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面向全校遴选校内评审专家,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入选学校科研评审专家库、参与各类科研项目评审的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技政策,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和职业操守。

2. 长期从事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科研或技术研发工作,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精通本专业领域业务,熟悉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和行业技术标准。

3. 校内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 科研业绩扎实,具备丰富的项目评审经验,能够独立、客观、精准开展评审工作,精准研判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

5. 身体健康,时间精力充足,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积极配合学校科研管理工作。

6. 诚信记录良好,无科研失信、评审失职、徇私舞弊等不良记录。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评审专家库,不得参与任何科研项目评审工作:

1. 存在学术不端、科研失信、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尚未整改清零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业处罚,处于处分期内的;

3. 长期脱离科研一线,不熟悉学科前沿和行业动态,无法胜任评审工作的;

4. 过往评审中存在徇私舞弊、打分随意、敷衍评审、泄露评审信息等违规行为的;

5. 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情形。

二、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佳木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佳木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科研主管部门汇总。

2. 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人员比例不低于学院专任教师的10%。

3. 学院推荐人员由科技处进行材料最终复核,并择优纳入校内专家库。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 申报截至时间:10月12日16:00前。

2. 申报材料:《佳木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一式3份;《佳木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汇总盖章后报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

人文社科联系人:纪莉莉 电话:8618759邮箱:jmsdxwk3019@163.com

自然科学联系人:徐振宇 电话:8618462 邮箱:jmsdxkjc2023@163.com

科技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