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征集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坚持“四个面向”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奖励的引领作用,鼓励形成具有原创性和突破性的医药科技成果,并推动其高效转化与应用。针对不同类别、性质及多源价值特点的科技成果,构建多维度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对成果的精准评价与分类激励。通过优化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强化我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激发行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发展动力,重点培育和选树在医药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持续提升行业整体创新水平与质量效益。加快形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医药创新优势,系统构建创新项目和人才储备体系,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医药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团体奖”和“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人才奖”2个奖项。
(一)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团体奖。评选我省医药领域内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依托团队协作开展长期科研攻关,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具有持续研发能力且获得行业广泛认可的优秀科研团队。该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
(二)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人才奖。评选长期致力于我省医药行业科研与开发工作,在推动医药科技进步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并为医药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该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药品监管系统法人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成员结构合理,无不良科研信用和科研不端行为。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与各合作单位书面约定合作内容、资金投入、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等。
(二)项目申报人须是省内医药行业在岗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省内在校大学生,并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参选活动,申报人无不良科研信用和科研不端行为,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岗申报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申报的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应符合《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管理办法》中对项目的界定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医药领域“十四五”期间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领域,符合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临床急需仿制药、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新型化妆品、药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等项目及产品,以及监管科学探索性研究、技术检查、核查、检验方法的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申报人通报。
(四)已经获得2022-2025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团体奖”和“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个人奖”的团队、个人不得以同一项目再次参与本次评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所申报的科技创新项目(成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按照填写说明,填写打印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附件,申报材料均需A4纸打印,报送至主楼301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msdxkx@126.com)。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可在报送材料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报表》,(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回避专家申请报表》,该表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回避专家申请表”)。
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书5套+佐证附件(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胶装)。其中,佐证附件包括:科技项目(成果)研究报告(创新点、关键技术、特点、技术的先进性);科技项目(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专家评估报告,专利证书等;科技项目(成果)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科技项目(成果)实施技术总结(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科技项目(成果)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有关证明。
(二)申报时间。2026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选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
(三)报送地址。主楼3016室。
五、评审
本次评审过程严格遵循《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审规范》及《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审标准》要求,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超、蔡阳
电话:8618461
邮箱:jmsdxkx@126.com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通知链接:http://www.histi.org.cn/kjgz/202605/t20260518_12787.html
附件:
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