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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依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4日17:00前

、申报主体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申报条件

2026年度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以企业为支持对象,共包括3类。

(一)创业孵化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50—1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后;

2.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成果转化平台;

3.企业法人及核心团队成员为高校院所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4.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且已完成实缴;

5.企业具有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许可;

6.企业所依托科技成果达到样品级以上,产业化前景较好。

(二)初创企业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100—2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后;

2.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

3.企业具有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许可;

4.企业所依托科技成果达到样品级以上,产业化前景较好;

5.企业匹配资金不低于省级财政资金的0.5倍;

6.企业具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条件;

7.企业申报项目创新性较强,具有一定的技术护城河。

(三)成果赋能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200—3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前;

2.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

3.企业主营业务及纳税均在黑龙江省;

4.企业所转化科技成果须来自高校院所,双方已签订技术合同(不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且该项目未获得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5.企业转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已达到中试验证阶段,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已初具雏形;

6.企业匹配资金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的1倍;

7.企业具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条件;

8.企业申报项目应有实质性的创新内容,技术改造及已经成熟的商品化生产项目不予支持。

四、有关要求

1.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正式申报材料(不盖章)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科技处。

2.科技处将组织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请自行预留修改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超、蔡阳

电话:8618461

地址:主楼3016室

邮箱:jmsdxkx@126.com



附件:

1.2026年度生态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pdf

2.xx市2026年度生态圈项目推荐函.doc

科技处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