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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的促进作用,持续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黑科规〔2022〕12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以下简称“国合平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时。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二、备案条件

(一)国合平台是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与海外合作伙伴共建的联合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等合作平台。

(二)国合平台应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合作内容满足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人才团队和资金来源,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优势,拥有必要的实验研究设备。

(四)与海外合作伙伴有长期合作关系。海外合作伙伴应为同领域公认的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相关机构。双方科研人员长期或短期交流互访累计已达到10人次以上,已经开展了实质性的联合研发并取得了有影响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数达到及格以上作为备案依据。

(五)在海外建设的国合平台在驻在国(地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与研究条件,与驻在国(地区)相关机构有长期合作协议。

三、备案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信息填报

新申请备案平台负责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点击“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备案”,进行线上填报(操作说明书见附件3)。并于3月16日前报送2026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备案推荐函(附件1)和2026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备案推荐清单(附件2)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国合平台依托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应是依托单位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按照研究方向相对唯一的原则,申请备案国合平台的方向不能与依托单位其他省科技创新基地研究方向相似。

(三)申请备案的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负责人和固定人员,不能与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负责人和固定人员重复。

(四)国合平台统一命名为“黑龙江省+XXX领域方向+国际合作联合重点实验室”或“黑龙江省+XXX领域方向+国际合作创新研究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相林

联系电话:0454-8603923

电子邮箱:jmsdxkjc8467@163.com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