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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聚焦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立足三江平原区位优势,以满学清史研究为根基,以龙江特色文化为纽带,聚焦区域国别研究与边疆高校社会功能,将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与服务“六个龙江”建设相结合,打造具有边疆特色的新型智库。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专题项目的方向性选题主要涉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域国别、满学清史、龙江特色文化以及边疆高校社会功能等重点研究领域,具体选题参见附件1,申报者可适当修改选题,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申请要求

(一)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应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我校高质量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二)资格条件

专题项目申报不设置职称和学历条件,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可申报,在研未结题的国家省级项目及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具体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未受到科研失信惩戒或已解除惩戒措施;

2.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主要支持45岁以下教师和科研人员(含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重点向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倾斜。

3.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申报项目不予资助。

4.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予资助。

5.省级(含)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予资助。

6.佳木斯大学博士科研基金启动项目在研负责人不予资助。

7.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资助的项目、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选题重复的项目不予资助。

8.处于《科研失信名单》惩戒期内,或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不予资助。

四、项目管理

1.学校科技处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内容质量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作撤项处理。

五、结项形式

本次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专题项目结项形式为论文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项,阶段性成果在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

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六、审核把关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两项内容要求信息填写一致。对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不一致、申报学科信息填写错误、提交带有特殊标记的过程材料,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及逾期未报送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22日至128日。

各申报人需计算机填写项目申请书》《活页》,A4版双面印制,提交申报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

各申报人请于128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汇总清单报送主楼3018室,将《申请书》《活页》及Excel申报信息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jmsdxwk3018@163.com(人文社科)、jmsdxkjc2023@163.com(自然科学)Excel申报信息汇总清单电子版请单独附件,不要添加至压缩包)。

系 人庞博(人文社科项目)、徐振宇(自然科学项目)

联系方式0454861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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