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创新提供源动力,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以下简称《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黑龙江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1.申报条件
“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2025年)1月1日未满 45 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经历,且正式受聘于佳木斯大学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
2.资助标准
根据2025年度省教育厅各高校名额分配和经费标准,本年度学校教师可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哲学社科类重点项目、哲学社科类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10万元,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5万元,哲学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3万元,哲学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2万元,获资助者学校按1:1比例进行匹配。经费直接支出管理参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或参加2项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
2.近三年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含在研及已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已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带头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申报(至通知发布之日算起,批准立项日期为近三年)。正在申报的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未公示入选的,不影响申报,若后期确定入选需退出该项目;
3.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负责人、科研惩戒期内人员不允许申报;
4.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三、验收条件
对于不能完成《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免于验收条件的项目,验收条件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结项验收成果中论文为必备项,自然科学类项目要求至少发表2篇SCI大类三区(含)以上或3篇SCI四区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需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其中的1篇论文;哲学社科类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需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3篇省级(含)以上期刊论文,或2篇省级(含)以上期刊论文+1部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其他结项验收成果和项目申请书承诺一致即可。
2.一般项目结项验收成果和项目申请书承诺一致即可。
3.作为结项验收的研究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且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Young Talents of Basic Research in Universitie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及项目编号。一个成果只能标注1个本计划项目编号,不可标注多个本计划项目编号。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报《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科技处3018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时前,因涉及形审,汇总表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逾期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人在线填报《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书》(附件3),在线填报网址:https://ps.cnki.net/#/index?org=hljsjyt 。系统填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11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填报操作流程(附件5)。
3.推荐书纸质材料(包括承诺书、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伦理和生物安全等相关证明)正反面打印装订在一起,一式2份。2025年11月10日11时前交科技处3018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科技处邮箱。注意:纸质版推荐书务必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如因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申报的情况,责任自负。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徐振宇8618462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kjc2023@163.com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庞 博8618791
科技处社科研究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wk3018@163.com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