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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秋季学期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推动我校高水平学术交流工作,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拓宽学术视野,营造学术氛围,提高科研水平,请各单位按要求申报2025年度秋季学期学术交流活动计划。

一、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筹划,每学期至少举办一场标志性的重要学术报告或学术会议,质量上提高我校学术活动水平,学校将按照计划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学术活动需主题鲜明、方向正确,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对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管理、规范流程

1.主办或承办学术活动的学院(部门)一般需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内,在我校协同办公之科技处(佳木斯大学学术活动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与会专家、报告内容简介、日程安排等。承办学术会议应提交政府或学会等主管部门的委托批文。

2.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所需设施,由学院(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学术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科技处提交大学主页“学术科研”专栏电子版材料,并做好海报、电子屏幕等宣传工作。学术活动结束一周内,把有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备案。

3.学术交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学院(部门)应事先对学术交流活动的报告人、讲座人、主题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如发现报告人、讲座人有思想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讲座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得举办。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将追究主办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上报时间、报送流程

2025年9月3日16:00前在协同办公之科技处(学术活动计划报送流程)上报。

联系人:王久才   邹佳呈

联系电话:8618791

地点:3018室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