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开展2025年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国家基金等高水平项目的培育,依据《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18]5号)和《佳木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办法》(佳大发[2024]5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现开展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以下简称“博士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额度
1.申报条件:2022年10月1日后取得博士学位(以博士学位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的教师,重点支持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的教师;
2.资助额度:A类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1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5万元;B类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3万元;
3.执行年限:2025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应为科研类项目;
2.已获得本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在申报之列;
3.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事项:
①申报材料齐全(包括申请书、汇总表、博士学位证书、博士毕业证书);
②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填写《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xx学院2025年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2.申报人需要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版照片。
3.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PDF电子版于2025年5月19日16:00前发至科技处邮箱,纸质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018室。
(四)其他要求:
项目严格按照《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实施。
二、结题工作
(一)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负责人按照《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并在6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3018室,对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要求予以清理。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至科技处邮箱。
2.结题报告(附件5)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科技处3018室。
3.项目审核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取回纸质版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完成结题。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徐振宇8618462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kjc2023@163.com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庞博8618791
科技处社科研究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wk@163.com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请书
附件2:xx学院2025年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佳木斯大学博士专项科研基金启动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5:佳木斯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