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黑财会〔2024〕3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 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4〕40号)要求,为加强教育系统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人数
全省共计划招收1个班约40人(其中:企业类20人、行政事业类15人、学术类5人)。
二、报名条件
培养对象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会人员、高校会计教学科研人员中择优产生,申报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以上资格证书,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一)申报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申请时在大中型企业担任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副职满3年,或在上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
(二)申报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申请时在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副职满3年,或在上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
(三)申报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请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最近5年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领域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来源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领域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已入选国家和我省会计领军或高端会计人才库的,不能再重复申请。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见附件1、2),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各学院请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0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msdxwk3018@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6日。
2.资格审核。省教育厅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知另行下发。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终身不得再次申请,并将违规信息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工作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3年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后续选拔考试、培养时间与地点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执行。选拔培养工作情况将在黑龙江省会计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李维刚 庞博
电话:8618759 8618791
邮箱:jmsdxwk3018@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
2.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