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2024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范围
2023年立项的卫健委科研项目(项目编号2023开头的项目)。
(二)考核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s://hljkyxm.wsglw.net/,进入中期考核模块进行信息填报。
2.填写《学术审查》和《伦理跟踪审查报告》两个文件,信息填写真实、完整不得空项。电子PDF版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不需要上交纸质版和上传系统,立项名单和相关材料见中期考核附件。
(三)时间要求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根据省卫健委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的项目不予结题。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0年、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项目(课题编号2020、2021开头的项目);2022年立项到期项目(课题编号2022开头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1. 2020年项目结题提交纸质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科技处3018室。
(2)经费支出明细表,需先到财务处会计科查询支出明细,填表后财务处会计科和科技处盖章。
(3)结题书装订顺序①结题报告②支出明细表③项目申请书④佐证材料
2.2021年、2022年项目结题采取系统验收方式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s://hljkyxm.wsglw.net/,进入结题模块进行结题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2)系统中下载课题支出明细表,需财务处会计科和科技处盖章后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提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件》、《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盖章后的PDF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到科技处邮箱,相关材料见项目结题附件。
(4)系统提交结题后,如有问题会退回项目申请人进行修改,结题申请提交后请随时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及时修改上报。
3.项目结题要求至少发表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期刊论文2篇,同时完成项目申请时的预期成果。
(三)项目延期
1.2020年、2021年立项项目不允许再次延期,未结题项目将列入省卫健委黑名单。
2.2022年立项项目申请延期,申请人进入系统变更模块,按要求填写变更信息,提交延期申请。
(四)时间要求
以上各年度结题(延期)材料提交,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以免影响学校整体结题工作进度,过期将不再接收结题(延期)相关申请。
材料报送地址:主楼3018室(科技处自然科学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徐振宇
电话:8618462
科技处邮箱:jmsdxkjc2023@163.com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