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和支持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号,以下简称《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1.申报条件
“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2024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经历,且正式受聘于佳木斯大学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
2.资助标准
根据2024年度省教育厅各高校名额分配和经费标准,本年度学校教师可申报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哲学社科类重点项目、哲学社科类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哲学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哲学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获资助者学校按1:1比例进行匹配。经费直接支出管理参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或参加2项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
2.近三年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含在研及已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已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带头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申报;
3.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负责人、科研惩戒期内人员不允许申报;
4.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报《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科技处3018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0时前,因涉及形审,汇总表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逾期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人在线填报《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书》(附件3),在线填报网址:https://ps.cnki.net/#/index?org=hljsjyt。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10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填报操作流程(附件4)。
3.推荐书纸质材料(包括承诺书、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正反面打印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2024年9月23日10时前交科技处3018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科技处邮箱。注意:纸质版推荐书务必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如因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申报的情况,责任自负。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徐振宇8618462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kjc2023@163.com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庞 博8618791
科技处社科研究管理科电子信箱:jmsdxwk3018@163.com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