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现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禁止事项清单》(原通知网址:http://kjt.hlj.gov.cn/html/zwgk/TZTG/bjsx/show-33183.html),请广大教师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努力实现科研经费科学规范管理、合理高效使用。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2年4月21日
附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禁止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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