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照《202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 现就我校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公告》及省哲办相关文件要求,黑龙江省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哲办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且将择机组织专题辅导。预审通过的项目将可参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审。其具体时间安排:
1.省预审申报安排
申报人于 2 月 17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书》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清单》一份等预申报材料报送办公主楼3019室,并将《汇总清单》电子稿发至我处电子邮箱。
2.国家申报安排
省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于 3 月 9 日前将项目的纸版材料报送我处,其中电子材料直接报送我处电子邮箱。主要包括:
(1)纸版材料: 修改完成、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6 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另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一份。
(2)电子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WORD 文件格式, 不包括《 活页》) 和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最新版)》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
(3)申请人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并使用 2021 年新版《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
二、工作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遵守学术规范、捍卫学术尊严, 在项目申请和执行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充分展示龙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
2.项目申报人要确保前期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加强科研力量统筹、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限申报相关材料,确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崔秀兰、纪莉莉
联系方式: 0454-8618759
电子邮箱:jmsdxwk3019@163.com
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佳木斯大学科技处
2021年1月9日